根据工作需要,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根据我厅直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岗位需求等情况,公开选调七级及以下管理岗位、中级(个别岗位为高级)及以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23名。
二、选调单位基本情况
三、选调范围
(一)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省各级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全省各级公益一类或全额拨款、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
四、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一级主任科员(含)以下职级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管理岗位七级及以下职员、专业技术岗位八级(个别岗位为五级)及以下工作人员;
3.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公路局医院放射科主管技师<岗位编码YY19>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至45周岁;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资格条件;
7.身体心理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年龄、工作经历时间等的计算均截至2021年11月25日。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
9.按照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者按选调条件,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1年度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2),务必上传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将WORD电子版和PDF扫描版以“报考单位+岗位编码+姓名”为邮件标题,发送至指定邮箱jttysjyc2021@163.com。报名时间为即日起至12月15日。
(二)资格初审
根据报考人员资格条件和个人简介等情况,省交通运输厅人事教育处会同用人单位择优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并通过电话(短信)方式通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三)资格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本人持报名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注明“同意选调”并盖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社保卡)、学历(学位)证书及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可提供年度考核表或单位证明)。资格复审合格者,方可取得考试资格,并由我厅发给《考试通知书》。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参加面试人员须缴纳80元面试费。
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考生自动放弃考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选调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四)笔试
笔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笔试时间及地点见《考试通知书》。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考察考生综合文字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2个工作日内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
(五)面试面谈
1.面试。笔试后即开展面试。面试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地点及时间见《考试通知书》。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宣布。主要测试考生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能力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程序。
2. 面谈。面试后即开展面谈,由省交通运输厅统一组织。主要了解考生的职业发展期待、对岗位的认知、对自我的评价等。面谈评分满分为100分,报名同一岗位人员全部面谈完后宣布评分。
(六)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考试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总成绩及排名。
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面谈评分×30%
(七)考察
1.考察对象确定。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选调名额与考察对象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人员,对于选调名额在2人以上的职位,可适当降低比例。如果总成绩一致,依次按面谈成绩、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学历层次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完全一致,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对于达不到1:2考察比例的岗位,所考岗位考生面谈评分必须达到80分及以上,否则不能确定为考察人员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组建考察组到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全面考察,坚决杜绝政治素质不合格、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洁操守不过关的人员进入省直部门。考察组还将查阅干部人事档案,全面核实有关情况。
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省交通运输厅人教处会同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3.体检。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原则,择优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不唯分取人。体检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组织,在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未按规定时间或地点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省交通运输厅人教处会同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八)顶岗试用
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顶岗试用人选。
顶岗试用时间3个月,主要测试应试者的职位适应能力,确保人岗相适。因试用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形成的缺额,由省交通运输厅人教处会同用人单位确定是否递补。
(九)调入
试用期满后,由各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结合考察、试用等情况集体讨论决定拟调入人员,经公示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应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退回原单位。
四、其他事项
鉴于近期省内疫情形势复杂,资格复审、笔试、面试面谈等环节暂不明确具体时间,根据具体工作进展情况安排,具体时间,将以电话+短信的方式通知进入各环节人员。笔试和面试面谈原则上一天内完成。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电话并保持通讯畅通。如因通讯不畅导致无法联系的,视为自动放弃,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行负责。凡未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均不再另行通知。
五、纪律与监督
(一)报考者应保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资料,如有弄虚作假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本次选调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电话:028-85525235)、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028- 85525253)举报。
本公告由省交通运输厅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028-85526040(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028-85585665(四川省交通运输运行调度中心)
028-63288598(四川省交通运输重点项目工作中心)
028-85525655(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造价站)
028-85080957(四川省交通物流发展中心)
028-85525357(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职业资格中心)
028-85429695(四川省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028-85580847(四川省川藏铁路配套公路保障中心)
028-60232261(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医院)
附件:1.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直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2021年度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厅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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